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
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
叶县:司法调解“搭桥” 稳企护商“路宽”近日,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通过(tōngguò)调解程序,高效化解了一起企业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实现矛盾(máodùn)纠纷源头(yuántóu)化解,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。
原告平顶山某公司与被告(bèigào)平顶山某材料(cáiliào)公司于2024年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(hétóng)》,约定由被告公司承租原告公司名下厂房用于经营。后因市场环境(huánjìng)变化,被告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,累计欠款违约金达300多万元。原、被告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,原告于2025年4月(yuè)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赁款及违约金。
受理案件后,龚店人民法庭迅速研判案情(ànqíng),发现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且被告存在持续经营意愿,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(de)影响,龚店人民法庭启动“商事(shāngshì)纠纷绿色通道”,开展多轮“背对背”沟通。调解过程(guòchéng)中,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(gōngsī)释明合同法律效力、违约后果以及维护(wéihù)良好商业信誉的重要性,引导(yǐndǎo)其正视履约责任;另一方面,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建议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给予合理宽限期,提出灵活解决方案。
经多轮次调解(tiáojiě)(tiáojiě)磋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被告公司分四期支付欠付租金,并细化违约责任条款。最终,原、被告就租金金额、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,签署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(déyǐ)圆满解决。
原告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法院调解既维护了(le)我们的合法权益,又避免(bìmiǎn)了因诉讼影响厂房再利用,为企业止损提供了高效(gāoxiào)方案。”被告企业负责人则坦言:“调解保住了我们的生产线和(hé)员工岗位,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让我们心服口服。”
该案的成功调解,是叶县人民法院践行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(huánjìng)”理念的生动(shēngdòng)实践。本案通过调解实现“减诉累、保经营、稳发展”三重效果,既维护了契约精神,又为企业合作留下空间(kōngjiān),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注入司法温度。(蔡长伟 姬冠鹏 李珂/文图(wéntú))
近日,叶县人民法院龚店人民法庭通过(tōngguò)调解程序,高效化解了一起企业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实现矛盾(máodùn)纠纷源头(yuántóu)化解,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。
原告平顶山某公司与被告(bèigào)平顶山某材料(cáiliào)公司于2024年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(hétóng)》,约定由被告公司承租原告公司名下厂房用于经营。后因市场环境(huánjìng)变化,被告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,累计欠款违约金达300多万元。原、被告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,原告于2025年4月(yuè)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赁款及违约金。
受理案件后,龚店人民法庭迅速研判案情(ànqíng),发现双方合作基础良好且被告存在持续经营意愿,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(de)影响,龚店人民法庭启动“商事(shāngshì)纠纷绿色通道”,开展多轮“背对背”沟通。调解过程(guòchéng)中,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(gōngsī)释明合同法律效力、违约后果以及维护(wéihù)良好商业信誉的重要性,引导(yǐndǎo)其正视履约责任;另一方面,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建议原告从长远合作角度给予合理宽限期,提出灵活解决方案。
经多轮次调解(tiáojiě)(tiáojiě)磋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被告公司分四期支付欠付租金,并细化违约责任条款。最终,原、被告就租金金额、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,签署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(déyǐ)圆满解决。
原告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法院调解既维护了(le)我们的合法权益,又避免(bìmiǎn)了因诉讼影响厂房再利用,为企业止损提供了高效(gāoxiào)方案。”被告企业负责人则坦言:“调解保住了我们的生产线和(hé)员工岗位,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让我们心服口服。”
该案的成功调解,是叶县人民法院践行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(huánjìng)”理念的生动(shēngdòng)实践。本案通过调解实现“减诉累、保经营、稳发展”三重效果,既维护了契约精神,又为企业合作留下空间(kōngjiān),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注入司法温度。(蔡长伟 姬冠鹏 李珂/文图(wéntú)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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