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正文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体育正文 128 0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,无视(wúshì)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(fēifǎ)收受巨额财物……

据(jù)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纪委监委6月21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陈华出生于1971年(nián)10月(yuè),瑶族(yáozú),籍贯广西钟山,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

陈华曾在贺州市(hèzhōushì)下辖钟山县、昭平县、富川(fùchuān)瑶族自治县(yáozúzìzhìxiàn)等地工作。2015年2月任富川县委书记。2021年6月任贺州市二级巡视员,同年7月任贺州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
今年1月,陈华在任上(rènshàng)被查。

经查,陈华(chénhuá)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(shěnchá)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(gōngchéng)”“政绩工程”

无视(wúshì)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(de)宴请和旅游安排;

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(hánxún)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

廉洁底线失守,为亲属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(jièkuǎn);
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

贪欲膨胀,擅权妄为(wàngwéi),肆意插手工程项目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等(děng)方面谋利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陈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(wéifǎ)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(bù)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(yīngyǔ)严肃处理。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(yǒuguān)规定,经自治区(zìzhìqū)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(pīzhǔn),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(qí)(qí)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(zhōngzhǐ)其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