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
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
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近日,江苏省溧阳市(lìyángshì)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,全文如下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(yuàn)
(2025)苏0481执恢373号(hào)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飞与被执行人杨茜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杨茜雯未履行生效(shēngxiào)法律文书(fǎlǜwénshū)确定的(de)义务。为依靠社会(shèhuì)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杨茜雯的财产(cáichǎn)线索,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(tè)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杨茜雯,女,汉族(hànzú),江苏省溧阳市人,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86****2228,住溧阳市育才路52号紫金(zǐjīn)华府1幢(chuáng)701室
未履行标的额(biāodìé):453223.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
执行依据:(2023)苏0481民初8898号(hào)民事判决书
悬赏期限:一年(nián)(自2025年5月(yuè)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)
1、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茜雯的可供执行(kěgōngzhíxíng)的财产线索,经本院查证属实(shǔshí)并已实际变现(biànxiàn)的,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%的悬赏金奖励;
2、悬赏金在(jīnzài)实际执行到款项后30日内支付。
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:0519-87116110,18961480110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(bǎomì),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(chúwài)。
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(èrshíèrrì)

近日,江苏省溧阳市(lìyángshì)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,全文如下:
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(yuàn)
(2025)苏0481执恢373号(hào)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飞与被执行人杨茜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杨茜雯未履行生效(shēngxiào)法律文书(fǎlǜwénshū)确定的(de)义务。为依靠社会(shèhuì)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杨茜雯的财产(cáichǎn)线索,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(tè)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
被执行人:杨茜雯,女,汉族(hànzú),江苏省溧阳市人,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86****2228,住溧阳市育才路52号紫金(zǐjīn)华府1幢(chuáng)701室
未履行标的额(biāodìé):453223.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
执行依据:(2023)苏0481民初8898号(hào)民事判决书
悬赏期限:一年(nián)(自2025年5月(yuè)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)
1、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茜雯的可供执行(kěgōngzhíxíng)的财产线索,经本院查证属实(shǔshí)并已实际变现(biànxiàn)的,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%的悬赏金奖励;
2、悬赏金在(jīnzài)实际执行到款项后30日内支付。
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:0519-87116110,18961480110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(bǎomì),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(chúwài)。
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(èrshíèrr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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